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公司青年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领和激励公司青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心怀“国之大者”,争做“五个模范”,增强青年的志气、骨气、底气,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共青团太阳成集团委员会决定开展“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同济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上海市“三大战略任务”和“五个中心”建设,以及学校“双一流”建设、创建全国党建示范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工作和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等中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3.党团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4.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集体性荣誉(集体中仅有部分个人获得荣誉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5.40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组织、青年团队(不包括团支部)。
(二)同济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太阳成集团在籍员工、在校教师及附属单位、附属医院在职人员;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努力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对青年一代的殷切期望和深情寄语,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理想信念坚定,反映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在青年中具有示范性和带动作用;
6.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个人荣誉。
7.年龄在14周岁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之间出生)的公司各条线青年模范人物。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三)不参评的情况
曾被授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含上海市新长征突击队、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同济青年五四奖章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名额
同济青年五四奖章集体5个、同济青年五四奖章个人10名。
三、评选流程
(一)评选办法及程序
1.各单位根据评选标准选出本单位拟推荐的“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名单,并在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交至校团委。
2.所推荐的“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申请材料将由校团委进行初审,并报“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评审委员会复审,确定候选人后进行终评。
(二)推荐名额
1.评选突出基层导向,“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推荐序列按照(1)专业技术岗的教师系列和博士后在职人员;(2)正式注册的在读员工;(3)教辅岗、思政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在岗人员三个序列推荐。
2.推荐方式。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所在团组织、所在党委审核并报党委党组织批准后,用单位公共邮箱统一发送申报材料。
3.推荐名额。“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每个单位按以上三个序列推荐,每个序列可推荐0-1人,如无合适的推荐人选可以不推荐,总共不超过3个个人(即每序列最多推荐1人);“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每个单位推荐0-1个,总共不超过1个集体,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三)评选时间
3月18日—3月26日:各单位材料初审,公示后报校团委
3月27日—3月31日:资格审核、评审委员会初评
4月1日—4月7日:评审委员会复评
4月8日—4月14日:广泛开展宣传
4月15日—4月21日:开展终评
4月底:五四青年表彰(具体形式待定)
四、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适时召开五四青年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进行表彰,并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展示。校团委将优先聘任获奖个人担任太阳成集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殷夫班”导师,聘请获奖个人和集体组织参与开展“身边的榜样”校园巡讲等活动,并优先推荐获奖者参评全国、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及其他优秀青年荣誉。
五、申报材料要求
1.“2024年同济青年五四奖章”候选集体与个人需填写申报表,并另附事迹材料。
2.所有事迹材料,均须为第三人称,包括3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与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事迹简介格式如下:(1)基本概况;(2)近5年来所获荣誉、奖励;(3)近5年主要工作成绩,避免纯文字描述,要结合数据体现,要求反映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
3.所有荣誉必须是近五年内(2019年5月4日以后)所获,需由基层团组织负责查验原件并确保真实性。
申报材料统一提交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版。所有电子版材料(申请表、事迹材料、汇总表、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于3月24日(周日)17:00发至20666516@tongji.edu.cn。学院汇总好之后,统一发送至团委。